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为保障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流程为:预审(包含学院盲审)-查重-学校盲审-校内外评阅(两名副高以上专家评阅,学院可以出具一份校外评阅意见书,另一份需导师送审校内或校外专家)-答辩 。
一、预审
1.学院盲审:导师将学位论文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pdf版学位论文(不要出现导师和学生本人的名字)发送至邮箱91140024@sues.edu.cn 命名规则:
学号_01.pdf。 (学院盲审时间:2021.1.30号前、2021.2.22号以后)
2.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登录新信息系统,在“科研”—“科研成果录入”菜单下按成果类别登记满足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成果信息(附件2)。
3.发表论文尚未达到学院及学校要求的,可先进入盲审和评阅环节,申请毕业答辩,达到要求后再申请学位。
二、学院查重
学院盲审结果返回并确认无误后,可以进行查重。
1.盲审前重复率检测:导师将完整的研究生学位论文WORD电子版发送邮箱91140024@sues.edu.cn,论文电子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 (务必按该格式命名,不能以“+”或空格等其他符号隔开,以便在检测时去除第一作者已发表成果)。
2.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查重结果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15%,且校内互检复制比<10%的,可提交送盲审。
2)对于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15%,或校内互检复制比≥10%的学位论文,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整改。首次检测未通过者,可修改一周后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仍不通过,须修改一个月方可再次进行检测。
3)等后续答辩通过后,学校还会对论文重新查重;授予学位后,授学位后的论文均须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学位论文抽检。具体处理办法参照附件15。
3.查重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4日(第18周周四)。
寒假不查重。
下学期查重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之后工作日皆可查重。
三、学校盲审
1.时间安排
研究生处每年分四批送审。由于盲审周期较长,务必按时交来,否则将影响答辩和学位授予等。
研究生处本学期批量送审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第16周周一)-2021年1月15日(第18周周五)。
寒假期间不送审。
下学期第一批批量送审时间拟定为:2021年3月1日(第1周周一)-2021年3月12日(第2周周五)。
2.盲审相关材料
(1)校盲审条件:
1)学位课平均绩点未达到2.6。
2)预审通过且学位论文定稿经导师审核通过的。
3)查重满足要求。
4)科研成果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可先进入盲审和评阅环节,申请毕业答辩,达到要求后再申请学位。
(2)所需材料(电子版材料盲审材料由导师发送到91140024@sues.edu.cn,纸质版材料可以由学生交到现代交通工程中心7917白老师处)
1)纸质版:答辩预审表(见附件3)
2)PDF电子版:盲审格式论文,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
须按照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说明(见附件4)及论文模板制作(见附件5),并按照盲审格式隐去作者及导师相关信息(见附件6)。
3)WORD电子版(无任何姓名信息)和纸质版签字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见附件7)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简况表
4)EXCEL电子版:盲审论文清单(见附件8)
3.盲审论文系统提交与审核
研究生需在信息系统中同步提交盲审论文,导师应及时完成审核,信息系统菜单分别是:学位—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端)、学位-确认学生论文(导师端)。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等内容务必填写正确,系统中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线下提交一致。盲审论文系统提交与导师审核请在线下提交后三天内完成,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16。
四、盲审结果通知与处理
研究生处收到盲审结果后,通知学院副院长和秘书,由学院再通知到导师和研究生本人。
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参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审的规定》(沪工程研〔2019〕39号,见附件9)。(注: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和降低异议率,学院要求一般异议论文修改须满两个月,严重异议论文修改满六个月,交研究生处再送盲审,具体可查阅学院网站研究生相关文件)
五、论文评阅
送盲审后,导师可找专家对研究生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进行(沪工程研〔2019〕40号,见附件10)。评阅意见书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的类型,详见附件11。
1、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人,由对该课题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且至少1位为校外专家(学院可以出具一份校外评审书,另一份需导师送审校内或校外专家)。
2、研究生学位论文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是研究生可以提交答辩申请的条件之一。若未达要求,则须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委托校外评阅专家再次评阅,直至满足要求。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0.12.22
附件:(打包下载)
2021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相关附件-电子电气工程学院.rar
1.学位论文信息登记表
2.科研材料-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3.答辩预审表
4.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说明
5.学位论文模板
6.1.学位论文盲审格式要求
6.2.盲审论文隐去信息示例
7.盲审简况表
8.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盲审论文清单
9.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审的规定
10.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1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12.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学校和学院的)
13.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论文分类办法(2019年版)》的通知
14.异议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
15.沪工程研〔2019〕4号
16.盲审论文系统提交与审核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