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职)级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院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公开提名科(职)级干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岗位
1.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
二、资格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干部任职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相关经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积极沟通协调、团结合作、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品行修养好。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提任副科(职)级职务的,应当具有科员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已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任正科(职)级职务的,应当具有副科(职)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提任党务、思政及相关部门科(职)级职务的,应为中共党员。
8、行政正科(职)级原则上要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提名由党支部或系室提名,同时,欢迎学院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
2、干部选拔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提名截止时间
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周三)24点前交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或投入学院设立的投票箱内,也可以以E-mail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现代交通工程中心7924室
联系人:范君晖
联系电话:021-67791013
E-mail:fjh@sues.edu.cn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岗位个人自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免冠白底 照片 |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位 | 学历 | 政治 面貌 | ||||||
专业技术职务 | 联系方式 (固话、手机) | ||||||||
现任工作部门、岗位名称、职级、任职时间 | |||||||||
应聘岗位 | |||||||||
简历(从大学填起) | |||||||||
应聘理由 | |||||||||
奖惩情况 | |||||||||
本 人 签名 |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 本人签名: |
附件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岗位组织提名表
被提名人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被提名人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学位 | 政治面貌 | 提名组织 | ||||
被提名人专业技术职务 | 现任工作部门 及担任职务 | ||||||
提名岗位 | |||||||
提名理由 | |||||||
提名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岗位他人提名表
被提名人姓名 | 现任工作部门及担任职务 | ||
提名人姓名 | 现任工作部门及担任职务 | ||
提名岗位 | |||
提名理由 | |||
提名人 | 提名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