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和要求,请各一级学科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指标要求,要求各学院每年度开展导师考核1次,从立德树人,带教情况,培养成效三方面进行考核(见附件1)。
考核范围:所有在校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具体程序如下:
1.导师自评:导师填写导师考核表,双面打印,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会评,确定每位导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导师暂停招生1年。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于6月6日前完成导师考核表,并于解封后一周内提交纸质版。
相关要求:
1.按照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指标要求,各学院2022年度需开展导师培训2次,并将每次的导师培训报道公开发布在我校腾飞新闻网上(一般为校园快讯板块)。
2.硕士生导师培训和考核工作作为常规管理工作,需根据学科工作需求进行组织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