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和要求,请各一级学科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范围
1.校内导师遴选条件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附件1内)为依据。校外兼职导师遴选条件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细则》(附件2内)为依据。各学科可以制定比学校文件要求高的遴选条件。
2.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范围为以下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一级学科硕士点 | 专业学位类别 | 分委会挂靠学院 | 研究生工作秘书 及联系方式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电子信息 | 电气学院 | 郭丽娟67791129 |
3.专业学位导师资格
申请一级学科学术型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导师,学科审核投票通过后,可指导该学科学术型研究生,也可指导该学科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资格,学科审核投票通过后,可指导该专业学位领域的研究生;如要指导该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一级学科学术型研究生,需再提交申请和审批。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双面打印,附上所有表内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可以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至少聘请五至九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专家一般应为该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投票。
(1)校内导师申请:
1)校内导师资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表内所填成果要附附件;
2)学位点拟新增硕士导师汇总表。
(2)兼职导师申请:
1)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表内所填成果要附附件;
2)学位点拟新增兼职导师汇总表。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将同意拟新增导师的汇总材料纸质版报研究生处。(导师信息数据表已按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模板进行更新,请参考表中的填写说明进行信息采集,并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1)校内导师:
1)拟新增导师汇总表;
2)拟新增导师信息数据表。
(2)兼职导师:
1)拟新增兼职导师汇总表;
2)拟新增兼职导师信息数据表。
3.研究生处将各学科汇总新增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并发文。
(三)导师备案
已在其他高校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教师,填写导师备案表(见附件3),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电子版(签章扫描件)向研究生处备案,并于解封后一周内提交纸质版。
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论文分类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pdf